德陽會計初級培訓班

發表于:2021-12-10 11:28:59 分類:初級會計職稱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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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三章知識點: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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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寫規范

1.關于收款人名稱

單位和銀行的名稱應當記載全稱或規范化簡稱。

2.關于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

(2)規范寫法: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當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當在其前加壹。

【理解】日期寫法應滿足三大要求:漢語語言的規律、數字金額的構成、防止涂改的要求。

舉例: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思考:3月前是否應當加零?

回復:是不需要的。

3.關于金額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

【注意】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二者不一致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二)簽章要求

1.單位、銀行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2.個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個人本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三)更改要求

1.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說明】法條無出票表述,票據上的任何金額和任何日期均不得更改。

2.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四)區分偽造與變造

偽造是指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名義簽章的行為;

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

【注意】偽造人不承擔票據責任,而應追究其(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例題多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變造票據的行為有(?。?。

A.原記載人更改付款人名稱并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B.剪接票據非法改變票據記載事項

C.涂改出票金額

D.假冒他人在票據上背書簽章

【正確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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