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中級職稱考試培訓

發表于:2021-12-20 11:03:56 分類:中級會計師培訓

揚州中級職稱考試培訓,正保會計網校的中級課程很不錯。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拉開大幕,已經報過名的小伙伴想必已經開始備考了,為了幫助大家每日積累點滴知識,網校整理了《經濟法》第7章的知識點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以供大家更好地學習,祝各位備考順利!

【知識點】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是指企業在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

1.下列企業應進行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2.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1)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3)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

(4)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

(5)計算并繳納清算所得稅;

(6)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

3.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加上債務清償損益等后的余額,為清算所得。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

4.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于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所占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額,超過或低于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以上是關于揚州中級職稱考試培訓的詳細介紹,更多與中級會計職稱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