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折舊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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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折舊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答:不動產也屬于固定資產,因此,在購置當月就需開始計提折舊.

計提折舊的方法如下:

1、折舊年限20年,殘值率5%.

2、折舊公式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房屋折舊怎么算?

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折舊費的計算方法在《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房屋一類的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額折舊法.

其計算公式為:年折舊費=(造價-殘值)/折舊年限 或=造價×(1-殘值率)/折舊年限

土地屬于無形資產,要做攤銷.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第六十七條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2)攤銷公式

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價值/攤銷年限

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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