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所得稅核算一般給分公司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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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所得稅核算一般給分公司的比例是多少

首先,需要了解總機構和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二級分支機構,應該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并不是所有的分支機構都需要就地繳納,以下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1、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產品售后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匯總納稅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2、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3、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4、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5、匯總納稅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其次,總分機構所得稅不是根據各自的賬面利潤計算的,而是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攤,然后再總分機構的所在地根據分攤比例就地繳納。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如何匯算清繳?

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實行按月或按季申報,就地預繳??倷C構應將統一計算的企業當期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按核定的分配比例,計算總機構和各分支機構當期應納稅額,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各分支機構不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統一由總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總機構根據匯總計算的企業年度全部應納稅額,按規定的分攤比例,計算總機構和各分支機構的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扣除各自已預繳的稅款,分別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多退少補。

本文主要講述了總公司所得稅核算一般給分公司的比例是多少,具體的含義和會計處理都在上文,匯算清繳的主體仍然是總機構,分支機構并不需要進行年度納稅調整,大家不要弄錯了,我們一定要關注企業的相關會計處理,相信您在遇到類似情況后會懂得如何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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