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提以前年度工資屬偷稅行為嗎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補提以前年度工資屬偷稅行為嗎,以下是數豆子整理的內容。

補提以前年度工資屬偷稅行為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79號文件"企業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不得轉移以后年度補扣",《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四十條:"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國稅稽字[2000]10號關于《偷稅案件行政處罰標準(試行)》的通知第六條第一款"虛列成本費用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處以偷稅數額0.5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你單位2000年度補提1999年度應提未提的工資屬于虛列成本費用,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并處以一倍罰款的處理決定是正確的。

計提以前年度工資能否稅前扣除?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計提而未發的工資是不能稅前扣除的,以后期間發放時企業所得稅前如何扣除,實務中很多地方有明確的執行口徑。以下政策僅供參考,建議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所在地的執行口徑。

補提以前年度工資屬偷稅行為嗎?通過小編老師整理的資料可知,其實企業是可以補提以前年度上的工資,只要是采用正常方式補提的是不屬于偷稅行為的。但是如果是小編老師整理的情況那么會有一定處罰的。在本網站上還有很多相關的資料是可以免費學習,對此相關的資料都在本網站上。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