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損失的原材料怎么處理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非正常損失的原材料怎么處理,關于這個內容,數豆子整理如下資料。

非正常損失的原材料怎么處理

非正常損失的增值稅會計處理

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與實施為企業非正常損失事項的計稅納稅與會計處理帶來了新的變化,現舉例說明有關非正常損失稅務會計上的賬務處理:

[案例1] 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7%,某月末在財產清查中發現,庫存原材料短缺5 000 元,經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運費,是由于倉庫管理員管理不善造成,經公司領導批示,應由倉庫管理員賠償500 元。

非正常損失原材料所涉及的進項稅額=5 000×17%=850(元),不應作進項稅額轉出。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盤虧的存貨,扣除責任人賠償后的余額部分,然后將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5 000

貸:原材料5 000

借:管理費用 4 500

其他應收款---李某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5 000

什么是企業的非正常損失?

稅法關于正常損失與非正常損失的界定原來比較模糊、籠統,在實務中有時難以把握。為了便于操作,2009年1月1日,《增值稅暫行條例》對正常損失與非正常損失做出了新的修訂。所謂正常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損失。

比如:散裝貨物由于氣溫、干濕度的變化而發生的自然損耗;商業零售企業在差錯率以內的短款;工業企業的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定額以內的損耗;因市場原因導致存貨減值造成的損失等。

所謂非正常損失是指正常損失之外的損失,《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正常損失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取消了自然災害損失和其它非正常損失。這樣對非正常損失的準確規定是一大進步,極大地方便了納稅人和征稅人,充分體現稅務機關人性化執法的理念。

非正常損失的原材料怎么處理?通過上文資料的解讀,相信大家對于什么是非正常損失的定義都有一定的了解,其次就是在處理非正常損失時可以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的科目核算,當然如果你們還想學習更多的關于非正常損失的資料,都可以來我們網站上找老師咨詢或者直接觀看相關的視頻教學。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