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進項有哪些

月下載量10,000+職場必備資料

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進項有哪些,經常有小伙伴遇到這個問題,下面由數豆子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進項有哪些

答: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進項稅是早已經在購入的當期已經抵扣過了,或者是購入的是消費類的產品,是不允許抵扣進項稅的。所以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進項稅在經營期間是不存在的。所以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進項在不動產經營租賃過程中是不存在的,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經營過程中只有銷項稅,按照銷項稅繳納增值稅就可以了。

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計算方法

1、一般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的繳納

(1)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2)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按照3%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2、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的繳納

(1)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增值稅的繳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2)個體戶出租住房,增值稅的繳納

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3、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的繳納

(1)出租住房: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1.5%

(2)出租非住房: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5%

納稅人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以上詳細介紹了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進項有哪些,也 介紹了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計算方法。作為一名不動產租賃公司的會計,最好是明白公司的租賃活動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性租賃,兩者是存在著差異的。如果對本文介紹不滿意,咨詢一下數豆子在線老師吧。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