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尚未取得土地證的開發支出可以進成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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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尚未取得土地證的開發支出可以進成本么?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及土地開發費,應與建筑費提取折舊費,而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攤入管理費用。這樣,在土地使用到期時,產權人才能夠重新購置同等效用的房地產進行再生產。

土地開發主要是對未利用土地的開發利用,要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未利用土地開發是補充耕地的一種有效途徑。一是土地利用范圍的擴大,一是土地利用深度的開發。

 

土地成本一般包含:

1、土地出讓金(即土地出讓合同上的出讓金額)

2、契稅(3%)

3、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有的有,有的沒有)

4、其他稅費及手續費

5、配套費用(大配套)

6、交易費(土地招拍掛時產生的交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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