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筑實務哪個老師適合非專業,環球網校孫文波講的不錯。
一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規》章節知識點:1Z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
一 、 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創制方式和外部表現形式。它包括四層含義:( 1) 法律規范創制機關的性質及級別;( 2 ) 法律規范的外部表現形式;( 3 ) 法律規范的效力等級;( 4) 法律規范的地域效力。法的形式決定于法的本質。在世界歷史上存在過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習慣法、宗教法、判例、規范性法律文件、國際慣例、國際條約等。在我國,習慣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我國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體可分為以下七類:
(一)憲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規
(四)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五)部門規章
(六)地方政府規章
(七)國際條約
二、法的效力層級:法的效力層級,是指法律體系中的各種法的形式,由于制定的主體、程序、時間、適用范圍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法的效力等級體系。
(一)憲法至上
(二)上位法優于下位法
(三)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四)新法優于舊法
(五)需要由有關機關裁決適用的特殊情況
(六)備案和審查
以上就是關于一建建筑實務哪個老師適合非專業的詳細介紹,數豆子將為大家分享更多一級建造師有關的內容。
云私塾6.0試學版-一級建造師
2023一級建造師云私塾Pro,AI智能學習平臺,大數據動態預測通過率。72小時有效!
免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