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郵政局所屬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6]18號
國稅函[200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大型企業集團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國家郵政局所屬企業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郵政局所屬的全資控股企業(名單見附件),自2005年起,由國家郵政局在北京市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各合并納稅成員企業暫不實行就地預交企業所得稅辦法。
二、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在企業改組、改制或資產重組過程中,因股權發生變化而變成非全資控股的企業,經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從股權發生變化的年度起,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三、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檢查和監管;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規定,認真受理企業的納稅申報,切實履行納稅檢查和監管職責。
附件:國家郵政局所屬企業合并納稅名單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一月五日
二○○六年一月五日
附件:
國家郵政局所屬企業合并納稅名單
序號企業名稱
1北京市郵政局
2天津市郵政局
3河北省郵政局
4山西省郵政局
5內蒙古自治區郵政局
6遼寧省郵政局
7吉林省郵政局
8黑龍江省郵政局
9上海市郵政局
10江蘇省郵政局
11浙江省郵政局
12安徽省郵政局
13福建省郵政局
14山東省郵政局
15江西省郵政局
16河南省郵政局
17湖北省郵政局
18湖南省郵政局
19廣東省郵政局(含深圳市、珠海市郵政局)
20廣西壯族自治區郵政局
21海南省郵政局
22重慶市郵政局
23四川省郵政局
24貴州省郵政局
25陜西省郵政局
26云南省郵政局
27西藏自治區郵政局
28甘肅省郵政局
29寧夏回族自治區郵政局
30青海省郵政局
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郵政局
32中國集郵總公司
33中國速遞服務公司
34國家郵政局郵票印制局
35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36北京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37天津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38河北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39山西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0內蒙古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1遼寧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2吉林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3江蘇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4浙江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5安徽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6福建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7山東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48江西省郵政物流有限公司
49河南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0湖北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1湖南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2廣東郵政物流配送服務有限公司
53廣西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4海南郵政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5重慶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6四川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7貴州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58云南郵政物流服務有限公司
59陜西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60西藏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61新疆中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