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果啤征收消費稅的批復
國稅函[2005]333號
國稅函[2005]333號
陜西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青島啤酒漢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漢斯果啤”有關消費稅問題的請示》(陜國稅發〔2004〕22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經向中國釀酒協會啤酒分會了解,果啤是一種口味介于啤酒和飲料之間的低度酒精飲料,主要成份為啤酒和果汁。盡管果啤在口味和成份上與普通啤酒有所區別,但無論是從產品名稱,還是從產品含啤酒的本質上看,果啤均屬于啤酒,應按規定征收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