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3]119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通過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3]1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非營利的社團法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通過中華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可按規定比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