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繼續執行有線電視收視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5號
關于繼續執行有線電視收視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繼續支持廣播電視運營事業發展,現就有線電視收視費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