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中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的通知
國稅函[2003]23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中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的通知
國稅函[2003]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
現將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中紀發〔2003〕1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財務收支管理
(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通知》要求,堅決杜絕以開具虛假發票為手段,濫發錢物、請客送禮、貪污公款的行為。
(二)對“辦公用品”的購置,必須事前納入預算管理,預算批準后實施采購。應納入政府采購的辦公用品,必須按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實行。購置(采購)后按規定辦理入庫驗收和領用手續。
?。ㄈ┴攧請箐N必須規范報銷憑證,附正規發票,如果采購商品較多,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不能在發票中詳細反映,還應附供應商提供的明細清單。
?。ㄋ模┮陨弦蟛粌H限于辦公用品的購置,對會議費、培訓費、印制費、物業管理、維修、勞務、軟件開發、設備租賃、車輛保險等各項費用的支出,亦應按以上要求辦理。
二、加強監督檢查
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規范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組織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內部審計部門應加強對財務收支工作的審計監督,特別要注意檢查辦公用品購置以及所有公用費用支付的批準、報銷程序和手續,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開具虛假發票、濫發錢物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堅決查處。
各單位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組織自查,對已經發生的上述問題予以糾正,并采取各項措施,避免開具虛假發票行為繼續發生。
附件:中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
中紀發〔2003〕1號
中紀發〔200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紀委、監察廳(局),中央各部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紀檢組(紀委)、監察局,中央紀委各派駐紀檢組,監察部各派駐監察局、監察專員辦公室,中央直屬機關工委、紀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中央金融工委、紀工委,中央企業工委、紀工委,軍委紀委:
2003年的春節即將來臨。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紀委《關于2003年元旦、春節期間弘揚艱苦奮斗精神禁止鋪張浪費的通知》精神,現就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的行為發出以下通知:
一、堅決杜絕開具虛假發票的行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購買生活用品等物品時,以“辦公用品”的名目開具虛假發票用公款報銷;禁止通過這種手段濫發錢物,請客送禮,甚至貪污公款。已經發生的,要立即予以糾正。
二、經貿(商業)、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和監督,規范發票的使用,要求商業企業開具的發票必須內容真實。要開展嚴格發票管理的檢查工作,堅決杜絕開具虛假發票的違紀違法行為。
三、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財務收支管理,加強財務監管,嚴格報銷程序,規范報銷憑證。尤其對辦公用品的采購、報銷,要嚴格履行程序,杜絕假公濟私甚至侵占、貪污等現象。
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開具虛假發票、濫發錢物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堅決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堅決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
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