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6號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發表于 : 2019-11-27 08:06:50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6號



  現將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經多次轉讓后,最終的受讓方與勞動力接收方為同一單位和個人的,仍適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的相關規定,其中貨物的多次轉讓行為均不征收增值稅。資產的出讓方需將資產重組方案等文件資料報其主管稅務機關。

  本公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此前已發生并處理的事項,不再做調整;未處理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11月19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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