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2號 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發表于 : 2019-10-23 16:03:24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2號



  現將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公告如下:

  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發生上述應稅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飲食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0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燒鹵熟制食品征收流轉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26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