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2]15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2]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新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的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可以抵扣的應退稅款為2001年5月1日后征收并已經確認應退的下列各項稅金:(一)減免(包括“先征后退”)應退稅款;(二)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匯算和結算應退稅款;(三)誤收應退稅款、滯納金、罰款及沒收非法所得(簡稱罰沒款,以下同);(四)其他應退稅款、滯納金和罰沒款;(五)誤收和其他應退稅款的應退利息。
二、可以抵扣的欠繳稅款為2001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下列各項欠繳稅金:(一)欠稅;(二)欠稅應繳未繳的滯納金;(三)稅務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納稅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應繳未繳稅收罰沒款;納稅人要求抵扣應退稅金的應繳未繳罰沒款。
三、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分別征退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沒款,相互之間不得抵扣;由稅務機關征退的農業稅及教育費附加、社保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非稅收入不得與稅收收入相互抵扣。
抵扣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繳稅款的發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生的先抵扣。
四、關于抵扣憑證的使用及抵扣金額的確定
(一)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需要抵扣的,應由縣或縣以上稅務機關填開《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式樣見附件1)通知納稅人,并根據實際抵扣金額開具完稅憑證。
?。ǘ┐_定實際抵扣金額時,按填開《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的日期作為計算應退稅款的應付利息的截止期,計算應付利息金額及應退稅款總額;按填開《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的日期作為計算欠繳稅款的滯納金的截止期,計算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及欠繳稅款總額。若應退總額大于欠繳總額,按欠繳總額確定實際抵扣金額;若應退總額小于欠繳總額,按應退總額確定實際抵扣金額。
五、關于抵扣業務的稅收會計賬務處理
?。ㄒ唬┊數挚鄣膽硕惪詈颓防U稅款屬于同一款、項級預算科目時,稅收會計以《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作抵扣業務的賬務處理。由于目前應繳未繳滯納金在賬外核算,應先根據實際抵扣的滯納金,借記“待征”類科目,貸記“應征”類科目;再根據實際抵扣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沒款,借記“多繳稅金”、“提退稅金”或“減免稅金”科目,貸記“待征”類科目。
?。ǘ┊數挚鄣膽硕惪詈颓防U稅款屬于不同款、項級預算科目時,應視同退稅進行管理,并按以下方法辦理:
1.在實際抵扣時,應由縣或縣以上稅務機關的計會部門根據《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填開一式三聯《調庫通知書》(具體式樣由各地參照科目更正通知書商當地國庫制定)。第一聯稅務機關留存備查;第二、第三聯送國庫審核后,第二聯由國庫作調庫憑證;第三聯由國庫簽章后隨收入日報表退送稅務機關,作為稅務機關入庫稅金調賬的會計憑證。
2.稅收會計以《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和《調庫通知書》作抵扣業務的賬務處理(實務舉例見附件2):
?。?)根據實際抵扣的滯納金,借記“待征”類科目,貸記“應征”類科目;
?。?)根據實際抵扣的欠稅、應繳未繳滯納金、應繳未繳罰沒款所對應的入庫科目和級次借記“入庫”類科目,同時根據抵扣的應退稅款、應退滯納金、應退罰沒款及應付利息所對應的退庫科目和級次貸記“入庫”類科目;
?。?)按照說際抵扣的稅款、滯納金、罰沒款,借記“多繳稅金”、“提退稅金”或“減免稅金”科目,貸記“待征”類科目。
附件:1.《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
2.實務舉例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
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 |
稅 字( )第 號
|
: |
你(單位)至 年 月 日止,欠繳稅款總額為 元,應退稅款總額為 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現將你(單位)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 元(附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明細表)。
|
特此通知 |
xx 稅 務 局 x 年 x 月 x 日 |
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明細表
金額單位:元
應退稅款 | 種 類 | 應退原因 | 繳納日期 | 應退金額 | 應退利息 | 應退總額 |
稅 | |||||||
稅 | |||||||
滯納金 | -- | ||||||
罰沒款 | -- | ||||||
合 計 | -- | -- | |||||
欠繳稅款 | 種 類 | 品目名稱 | 所屬時期 | 欠繳金額 | 應繳滯納金 | 欠繳總額 | |
稅 | |||||||
稅 | |||||||
罰沒款 | -- | ||||||
合 計 | -- | -- | |||||
實際抵扣稅款 | 種 類 | 應退總額大于欠繳總額 | 應退總額小于欠繳總額 | ||||
抵扣應退金額 | 抵扣應退利息 | 抵扣應退總額 | 抵扣欠繳金額 | 抵扣滯納金 |
抵扣欠繳總額 | |||||||
稅 | |||||||
稅 | |||||||
滯納金 | -- | ||||||
罰沒款 | -- | ||||||
合 計 | |||||||
余額情況 | 尚余應退金額 元 (不含其應付利息)
尚余欠繳金額 元 (不含應繳滯納金) |
||||||
備注 | 本表計算應退稅款及應付利息、欠繳稅款及應繳滯納金的截止期為填開《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的日期。 |
填表說明:
?。?本表規格為16開豎式;本表一式兩份,納稅人、稅務機關各一份。
?。?若應退總額大于欠繳總額,“實際抵扣稅款”欄填寫抵扣的應退稅款及其相應的應付利息金額;若應退總額小于欠繳總額,“實際抵扣稅款”欄填寫抵扣的欠稅及其相應的應繳滯納金金額。
附件2:實務舉例
例1:某納稅人2001年5月5日誤繳增值稅9萬元、2002年3月8日誤繳消費稅10萬元;同時該納稅人市欠所得稅8萬元(所屬期為2001年一季度,納稅期限為2001年4月15日)、增值稅5萬元(所屬期為2002年3月,納稅期限為2002年4月10日)。主管稅務機關于2002年5月11日辦理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手續。
假定2001年和2002年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為0.72%。
?。?計算應退總額
應退增值稅9萬元的應付利息=90000×371/365×0.72%=658.65元;
應退消費稅10萬元的應付利息=100000×64/365×0.72%=126.25元;
應退總額=90000+658.65+100000+126.25=190784.90元。
2.計算欠繳總額
欠繳所得稅8萬元的應繳滯納金=80000×(15×2‰+376×0.5‰)=17440元;
欠繳增值稅5萬元的應繳滯納金=50000×31×0.5‰=775元;
欠繳總額=80000+17440+50000+775=148215元。
?。?因應退總額大于欠繳總額,故實際抵扣金額等于欠繳總額,為148215元。用于抵扣的應退增值稅及應付利息為90000+658.65=90658.65元;用于抵扣的應退消費稅及應付利息為148215-90658.65=57556.35元,其中用于抵扣的應退消費稅為57556.35/(1+64/365×0.72%)=57483.78元,用于抵扣的應退消費稅57483.78元的應付利息為57556.35-57483.78=72.57元。應退消費稅余額為100000-57483.78=42516.22元。
?。?稅務機關根據以上計算結果填開《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通知書》(略)及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