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印發《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10]9號
關于印發《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機構采購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5號)有關規定,經商財政部,現將《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辦法》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貨物勞務稅司)。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