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9]524號 關于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內部標識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表于 : 2019-09-11 16:38:57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內部標識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5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試行)》,推進辦稅服務廳標準化建設,提高辦稅服務質量和效率,在前期統一開展推廣應用辦稅服務廳外部標識工作的基礎上,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內部標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識基本元素

  (一)顏色

  辦稅服務廳內部各類標識底色統一為古藍色(pantone2945c),文字色為白色(pantone),配比為C:100M:38Y:0K: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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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字體為方正大黑簡體,英文字體為TimesNewRoman。

  二、標識主要類別

  辦稅服務廳內部標識是引導和方便納稅人辦稅,傳遞稅務機關納稅服務理念的視覺識別系統。其主要類別如下:

  (一)窗口標識

  1.名稱。

  綜合服務:ComprehensiveService

  申報納稅:TaxDeclarationandPayment

  發票管理:Invoice

  2.規格。長500mm×高200mm

  3.安裝。窗口標識應采取吊掛式,安裝在辦稅工作平臺正上方,距離工作臺面1.5米為宜,各窗口標識之間應當保持合適距離,確保整齊和美觀。

  窗口標識也可采用電子液晶顯示屏的形式。電子液晶顯示窗口應按順序進行編號,每個窗口注明窗口名稱。

 ?。ǘ┕δ軈^標識

  1.名稱。

  辦稅服務區:TaxServiceArea

  咨詢輔導區:ConsultationArea

  自助辦稅區:Self-serviceArea

  等候休息區:WaitingArea

  2.規格。長1000mm×高240mm

  3.安裝。功能區域標識一般采取吊掛式,在功能區域所在地正上方安裝,距離地面2.2米高為宜。

 ?。ㄈ┓赵O施標識

  公告欄、意見箱等服務設施標識,可按照標識基本元素要求,結合設施實際尺寸自行設計安裝。

  各類標識的材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自行確定。

  三、有關要求

 ?。ㄒ唬┙y籌規劃,逐步規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應當根據名稱、顏色、字體等標識基本元素規定,結合實際,統一制定標識系統應用方案,并報總局納稅服務司備案。在工作進度上,各地可結合《全國2010-2012年納稅服務工作規劃》要求,統籌規劃,分類推進。要將統一窗口標識放在優先環節,務必于2010年10月前完成規范設置;其他標識可根據辦稅服務廳條件逐步規范。

 ?。ǘ┮虻刂埔恕栃泄澕s。各地要根據辦稅服務廳的實際條件和工作需要,本著簡潔實用、莊重大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對各類標識的規格、材質、安裝方式進行調整。要科學合理使用納稅服務經費,厲行節約,堅決防止鋪張浪費行為。

 ?。ㄈ┩揭幏?,力求實效。規范標識的目的是為了推進辦稅服務廳標準化建設,提升辦稅服務功能。各地應在規范標識的過程中,依托信息化技術,同步優化辦稅流程,整合窗口功能,合理劃分功能區域,保障服務設施性能,提高辦稅服務質量和效率;要加強辦稅公開、咨詢輔導工作力度,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和滿意度。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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