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出口紀念金幣稅收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9]229號
關于出口紀念金幣稅收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9]229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出口豬年生肖金幣有關退稅問題的請示》(京國稅發〔2009〕50號)收悉。批復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將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以商品代碼為71189000報關出口的豬年生肖彩色金幣和豬年生肖金幣,納入含金產品免稅范圍,實行出口免稅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