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資產和業務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42號
關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資產和業務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電信體制改革,推進電信行業健康協調發展,經研究決定: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CDMA網絡資產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業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網絡資產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業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