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下發2009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的通
國稅函〔2009〕56號
關于下發2009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的通
國稅函〔2009〕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6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15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表殼及零件出口有關退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040號)和《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編制了20090201A版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放置在國家稅務總局FTP通訊服務器(100.16.125.25)“程序發布”目錄下,請各地及時下載,并由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的系統管理員在出口退稅審核系統進行退稅率文庫升級。各地應及時將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發放給出口企業。
二、對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各地要及時報告國家稅務總局;對于個別出口商品的退稅率,還需稅務總局與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研究、確定后,另行調整。嚴禁擅自改變出口商品退稅率文庫中的出口貨物退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二月六日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