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變更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退稅企業名單的通知
財稅[2008]143號
關于變更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退稅企業名單的通知
財稅[2008]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要求,經研究,現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實行退稅的通知》(財稅[2003]46號)文件附件2的“海上石油開采企業名單”進行如下調整:
一、原名單中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名單中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采油服務分公司”更名為“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服務分公司”。
三、原名單中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采油技術服務分公司”更名為“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采油技術服務分公司”。
四、原名單中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油田建設工程分公司”更名為“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建設工程分公司”。
五、原名單中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油田建設渤海工程分公司”更名為“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建設渤海工程分公司”。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