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8〕132號 關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發表于 : 2019-08-27 16:38:43 分類 : 稅收政策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準,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日韩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