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關于貫徹實施《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意見
商建發〔2007〕53號
關于貫徹實施《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意見
商建發〔2007〕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公安廳(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
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聯合頒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實施以來,各部門從大局出發,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各地有關部門也陸續行動起來,認真貫徹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規范促銷。但是隨著春節臨近,一些地區不規范促銷的現象又有所抬頭,消費者反應強烈。為進一步貫徹實施《辦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辦法》的重要性
規范促銷與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把貫徹實施《辦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責任制,促進市場繁榮與規范促銷并舉,采取切實措施改善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使消費者買得明白、買得放心、買得實惠。
二、加大宣傳力度
為保障促銷活動的規范、有序,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發揮輿論宣傳的作用,以報刊、電視、網絡為介質,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大力宣傳《辦法》,既要向零售企業宣傳也要向消費者宣傳,倡導依法促銷、誠信促銷、文明促銷、安全促銷,增強零售企業誠信經營、守法經營的自覺性。對認真執行《辦法》,促銷規范的零售企業,要及時總結經驗并予以推廣,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對不執行《辦法》進行虛假促銷、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予以曝光。
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貫徹實施《辦法》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委(價格)、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根據《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建立規范促銷的長效機制,營造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各地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掌握了解促銷現狀,分析解決存在問題;要對本地區零售企業貫徹執行《辦法》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采取敦請企業自查自糾、聽取有關企業、協會、消費者意見以及部門聯合抽查等方式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事關社會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對不認真自查自糾,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反應強烈的不規范促銷商業零售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