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外國企業承包工程稅務管理的通知
國稅發[2006]83號
國稅發[2006]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按照總局全國國際(涉外)稅收管理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針對目前外國企業稅收管理基礎薄弱,特別是外國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稅收漏征漏管較為突出等問題,現將有關強化稅收征管的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外國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稅收征管,強化責任,堵塞漏洞
當前,外國企業來華承包工程作業的項目日益增多,特別是外國企業越來越多地參與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包括奧運、世博場館建設,交通、能源建設等項目。為加強外國企業承包工程稅務管理,總局要求各地在全面加強外國企業稅收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突出抓好稅源信息基礎工作。各級國、地稅部門要緊密協作配合,積極主動與當地政府及其商務、發改委(局)、建委、工商、海關、行業協會以及銀行等款項結算部門進行溝通,盡早了解稅源動態,完善內部程序,明確責任分工,嚴格責任追究,杜絕漏征漏管現象的發生。要強化扣繳義務,有計劃、分步驟、逐一落實到位,力爭在本年度使外國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稅收管理水平上一個新臺階。
二、加大外國企業稅收政策和稅收協定執行的宣傳力度
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將外國企業稅收政策以及稅收協定有關執行條款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進行宣傳,讓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清楚自己的義務和責任,而且要常抓不懈,形成工作規范。要狠抓典型,以點帶面。對重大違法案件,要依法嚴肅處理,并有選擇地報經總局批準后予以曝光。對稅務人員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國家稅收重大損失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級稅務機關接到本通知后,應按上述要求抓緊部署和落實,落實中遇有問題和困難及時向總局反映。落實情況于2006年11月底前書面上報總局(國際司)。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六月八日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