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式樣的通知
國稅發[2006]77號
國稅發[2006]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煙葉稅納稅申報表的式樣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煙葉稅納稅人應按照稅法規定和申報表中的要求按時如實填報,并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繳納稅款。
本通知所印發的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包括附表)為全國統一式樣,各地不得調整修改。各地根據本地情況,確需增加申報項目的,可以增加附表。
附件:煙葉稅納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六月二日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