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遠市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退費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表于:2022-10-24 17:24:16來源:數豆子

廣東省清遠市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退費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已發布!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應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如未注冊,須先完成注冊)提交相關申請材料。詳情如下!

關于清遠考區2022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延期考試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2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延期考試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2﹞7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決定不安排舉辦2022年度會計中級資格延期考試,我市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退還報名費并將已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績有效期延長1年,原則上不在調劑到安排延期考試地區參加考試,具體事項安排如下:

一、申請事項安排

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應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如未注冊,須先完成注冊)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門、醫院、街道辦、社區等出具的管控隔離證明,我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退費安排

(一)退費申請對象

經我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

(二)退費申請時間

會計中級資格退費申請時間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費申請材料

1、退款申請書(附件)

2、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銀行賬戶復印件(需簽名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

(四)其他事項

1.考生在規定時間可將上述退費申請材料提交至清遠市財政局會計科(清遠市新城北江二路財政大樓1001室)、或通過郵寄、發送郵件的方式辦理。(郵寄地址:清遠市新城北江二路清遠市財政局會計科、郵件請發送至qykjk3877231@163.com)

2.考生退費申請審核無誤后,退款只能通過銀行轉賬退付到退款人申請人提交的賬戶信息中。

(咨詢電話:0763-3877992、3877231)

附件:附件退款申請書.doc

清遠市財政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內容請自行前往政策原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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