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職稱需要繼續教育。會計人員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力量,為了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財政部制定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文件第六條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我們可以得知中級會計職稱后要繼續教育,并且按照要求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