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證書有明確規定的分數管理制度,有不良行為或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會根據規定給予扣分。分數扣到一定數值會影響正常執業。
一級建造師執業扣分管理制度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擔保機構等單位及注冊執業【從業】人員和初、中、高級工程師的誠信基準值,總分為100分。其不良行為記錄一經公布,按每發生一次(件)扣減相關條款分值。
1. 當同一企業分別以多個責任主體從事建筑活動的,其不良行為記錄扣分分值,累計扣減。
2. 企業或注冊執業(從業)人員誠信分值大于80分時,其誠信檔案不良行為記錄欄顯“綠色”;
當誠信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其誠信檔案不良行為記錄欄顯“黃色”,相關企業自動被列入重點監督企業名單;
當企業或注冊執業(從業)人員誠信分值低于60分【含60分】,其誠信檔案不良行為記錄欄顯“紅色”,按行政許可權限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市場準入條件進行重新監督審查,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失信企業或注冊執業(從業)人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限制措施。
一級建造師可以從事什么工作一級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具體可在施工單位、監理咨詢單位、設計單位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企業和部門工作的從業方向。
也可以在以下崗位工作:
1.以建造師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2.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3.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