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一級建造師并沒有硬性的條件,每個省市辦理注冊手續都有一定的差別,一級建造師的注冊分為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和增項注冊四種,而四種類型的注冊所要滿足的條件也各有不同。
一級建造師具體注冊要求一、初始注冊
1、申請人必須通過一級建造師考試并獲得審核過的資格證書。
2、申請人必須就職于具有相關建設資質的單位或企業。
3、申請人必須要達到繼續教育的要求。
二、延續注冊在上一注冊有效期滿前30天內,需要到原注冊單位申請延續注冊手續。否則在超出有效期的時間內,不能以一級建造師的名義進行執業。
三、變更注冊如果申請人是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在申請變更注冊手續時,應該提供與原聘單位或企業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變更注冊后,有效期仍延續原注冊的有效期。
四、增項注冊申請人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增項專業注冊,申請時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一級建造師的初始注冊流程1、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與聘用企業依法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2、通過聘用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3、申請人應當提交材料《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
4、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認真核對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和聘用合同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按規定填寫初審意見。
5、建設部收到初審意見后,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審批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準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