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最多可以注冊兩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考試會有一個主要的專業,通過了一個專業的考試之后,可以根據需要增項其他的9個專業,增項考試對數量方面是沒有要求的,但是在注冊的時候只能夠注冊兩個專業,一個是主要的專業,一個是增項專業。只有注冊的專業,才可以憑借注冊證書執業。
一建增項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選擇“增報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1、已通過考試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2、按照《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經原人事部、建設部批準,通過考核認定取得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增項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增報專業”,大家在選擇專業時要注意區分。
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成績當年有效。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檔案號不再使用。
申請增項所需材料1、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的《一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4-1)》;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4、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
5、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6、申請人與現聘用企業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7、申請人取得增項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超過3年未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專業最近一個注冊有效期繼續教育學習證明復印件。
增項注冊資料中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均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