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四部委聯合印發《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有條件的地區2025年前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全國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公共機構以適當的方式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2021年6月1日,國管局、發改委聯合印發《“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的通知》曾指出:2020年,全國公共機構約158.6萬家,十四五期間圍繞接近159萬家公共機構進行節能降碳的改造過程意味著巨大的投資,孕育著巨大商機,機遇如下:
在調整用能結構方面:主要著力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持續推廣新能源汽車。
在提升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方面: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勵將樓宇自控、能耗監管、分布式發電等系統進行集成整合,實現各系統之間數據互聯互通,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統,實現數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
在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方面: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大力采購綠色低碳產品、積極持續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市場化機制運用,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公共機構以適當的方式參與碳排放權交易。
強化綠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設方面:研究出臺《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指南【暫行】》,明確公共機構碳排放核算邊界、核算范圍和碳排放因子取值。將碳排放量納入能源資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各地區實施碳排放報告。
開展碳排放考核。將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和考核體系。
推動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設置碳排放管理員相關崗位。
2022年碳排放管理員考試,預計將于2022年第三季度進行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