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級經濟師有補貼嗎?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實施辦法》可知: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下稱“證書”)的,以證書核發的時間為準。
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各統籌地區人力社保、財政部門根據當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具體職業(工種)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并適時調整。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