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設備監理師與監理工程師的區別在于含義不同、從業范圍不同、報考條件不同、考試科目不同,并且注冊設備監理師和監理工程師主管部門不同,其中注冊設備監理師主管部門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注冊監理工程師主管部門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注冊設備監理師與監理工程師的區別:
一、含義不同:
注冊設備監理師: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后,根據設備監理合同獨立執行設備工程監理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監理工程師: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
二、從業范圍不同:
【1】管理部門不同:注冊監理工程師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注冊設備監理師屬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
【2】工作內容不同:注冊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項目實體建設,注冊設備監理師監理設備制造和安裝。
三、報考條件不同: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茖W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注冊設備監理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四、考試科目不同:
注冊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注冊設備監理師:《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