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資料包括了注冊申請表;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逾期注冊還要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等。
注冊監理工程師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有效期3年。延續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監理工程師注冊條件:
【一】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下列情形。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