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分為土建、交通、水利三個專業,已取得其中一個專業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報名參加其余專業科目考試的叫做監理工程師增項,增項的專業稱為監理工程師增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增項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監理工程師增項條件: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
監理工程師增項成績管理: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免考基礎科目和增加專業類別的人員,專業科目成績按照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
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茖W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監理工程師免考基礎科目條件:
【一】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