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注冊監理工程師增項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注冊監理工程師增項: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
注冊監理工程師增項考試可免考兩門基礎科目,兩門專業科目成績按照兩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參加兩門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即為合格??荚嚭细窈?,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