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增項指的是已取得一個專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增報其余專業,增項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考試題型包括了單選、多選和案例題。
監理增項科目題型分布: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單選題【80道】;多選題【40道】;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案例題【6道】。
監理增項成績管理:兩年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忌谶B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就可以取得相應專業科目合格證明,作為增項注冊的證明材料。
監理工程師注冊條件:
【一】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