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可以分四年考,監理工程師考試共有四門科目,包括《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只要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通過四門科目就可以取得資格證書。
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
考全科:
考試級別為考全科,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免考基礎科目/增項:
考試級別為免考基礎科目或增報專業,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即為合格。
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需要注冊才能執業,不注冊的話是不能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業的,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下列情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