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指的是工程建設監理人員,他們是經全國監理工程師考試合格并注冊執業的人員,監理工程師考試一共有四門科目,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通過四門科目即為合格。
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監理工程師注冊:
監理工程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要注冊后才能執業,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