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六條指出:注冊監理工程師依據其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劃分的工程類別,按專業注冊。每人最多可以申請兩個專業注冊。
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時間為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
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
【一】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指出: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