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指出,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也就是說,三年以內初始注冊不需要繼續教育,三年以后初始注冊需要繼續教育。
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
【一】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