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年齡不能超過65周歲,根據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超過65周歲的人員不能申請監理工程師證書初始注冊、延續注冊、重新注冊,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要注冊才能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業。
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取得監理工程師考試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資格證書核發之日起三年內申請注冊,逾期未注冊人員需要滿足繼續教育條件才能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三年,三年有效期滿30前需要申請延續注冊才能繼續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業,延續注冊有效期也是三年。
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三】未達到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七】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八】在申請注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周歲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