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分專業考試,監理工程師專業分為土建、水利、交通三個專業,三個專業考試基礎科目相同,專業科目不同,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包括《合同管理》、《理論法規》兩門基礎科目和《目標控制》、《案例分析》兩門專業科目。
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
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專業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監理工程師專業科目按照專業類別分為:《土建案例分析》《水利案例分析》《交通案例分析》;《土建目標控制》《水利目標控制》《交通目標控制》。
監理工程師分為三個專業類別考試,一次只能報考一個專業,如在一個考試周期內,通過相應專業考試部分科目,中途更換報考專業的話,那么需要重新考取所有科目,之前通過的考試科目成績全部作廢。
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
考全科:
考試級別為考全科,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免考基礎科目/增項:
考試級別為免考基礎科目或增報專業,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即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