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有效期為3年。監理工程師實行執業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監理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須申請延續注冊。
延續注冊材料:
【一】申請人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應當在1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
對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