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證書不分等級,監理工程師證書是全國統一組織的考試,分三個專業類別,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專業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
監理工程師證書只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三個專業類別,不分等級。
監理工程師證書需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監理工程師考試需參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考試。
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
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