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四門科目,分為考全科、免考基礎科目和增項三個考試級別,考全科考生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四門科目就算合格,免考基礎科目和增項考生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就算合格。
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
基礎科目:《合同管理》《理論法規》;
專業科目:《目標控制》《案例分析》。
監理工程師成績管理:
考全科:
考試級別為考全科,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免考基礎科目/增項:
考試級別為免考基礎科目或增報專業,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即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