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執業印章由印章持有人自行刻制,考試合格并注冊執業的前往前往經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廠自行刻制,住建委將不再統一刻制和發放監理工程師執業印章,監理工程師實行的是注冊執業管理制度,且注冊年齡限制為65周歲。
監理工程師執業注冊條件:
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具備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一項或多項資質);取得資格證書;達到繼續教育要求(逾期初始注冊);沒有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五)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