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按專業類別考試,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三個專業,每次只能報考一個專業,不能同時報考多個專業,若中途更換專業類別考試,則成績作廢,需要全部重新考所有科目。
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目標控制》和《案例分析》按專業類別考試。
監理工程師考試成績管理:
考全科:
考試級別為考全科,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免考基礎科目/增項:
考試級別為免考基礎科目或增報專業,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即為合格。